其他公告
★【僑生獎學金】113-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2025/3/4– 2025/03/25中午12時截止)
⭐依據 –
⭐『申請對象及資格』
1、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於本校就讀博、碩士班期滿一學期之優秀僑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GPA3.38 以上。
2、已完成修習畢業學分,現於撰寫學位論文之在學僑生。(在學期間,以此資格申請者僅能申請一次。) 其中,申請資料中之「推薦函」須由指導教授填寫)
3、符合上述其中一項資格,無重大違規之行為且當學期未兼領校內及政府設置之他項獎助學金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補助原則』
1、獲獎名額及金額:依教育部核配當學期補助款調整之。
2、核給年限: 每次支給年限6個月,自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
3、經核定後因故休學、退學、畢業或經獎懲委員會會議決議記過或開除學籍者,將停發其獎學金。
⭐『申請時間』
2025/3/4(星期二)起至2025/3/25(星期二) 中午12點截止。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表單+紙本交件,二者均須於期限內完成,逾期恕不受理)
Step 1. 將下列「應繳交之申請資料」依序掃描後合併為1個PDF檔並存檔 (檔名編列原則,請以「學號_姓名」命名)。
* 以下「應繳交之申請資料」中之推薦函,若撰寫推薦函之老師有隱私權考量將推薦函以信封彌封,則此推薦函可不必掃描,只需 將彌封之推薦函於期限內繳交至國際處。
Step 2. 填寫線上表單->『申請表單』,並將以下PDF檔上傳。
⭐『應繳交之申請資料』
申請資料 |
備註 |
|
1. |
申請表1份 |
1. 本公告下下載。
2. 請以電腦打字填寫,惟「簽名處」需親自簽名,請於繳交至國際處前先至系所加蓋系所戳章。 3. 申請表中「聲明」處,若有申請其他獎助學金,於本獎學金申請截止前無法確認獲獎與否則可先簽名,但請於「聲明」處親筆簽名後再註明以下文字「仍有申請其他獎項」,若屆時皆獲獎則依獎助學金排他性辦理擇一獲領。 |
2. |
推薦函1份 |
1. 本公告下下載。(請使用國際處規定之格式) 5. 請撰寫推薦函之老師務必押上撰寫之日期。 6. 推薦函內有一欄為「上一學期之特殊優秀表現」 (需檢附相關證明中文或英文文件並於文件右上方註記有關哪一方面的優秀表現),若有特殊表現,請同學務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提交時未提供證明,則不予採認。 |
*有關推薦函中「上一學期之特殊優秀表現」之說明 |
若無則免附。 |
|
3. |
113-1學業成績單1份 |
🔹成績單申請 |
4. |
113-1操行成績單1份 |
🔹請至投幣機【校園e卡資訊服務站】 |
5. |
113-2在學證明1份 |
🔹在學證明申請 |
6. |
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或統一證號基資表影本1份
|
(須於有效期限內) |
7. |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1份
|
(須為本人帳戶) |
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若需親繳推薦函紙本,請於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內繳交:每週一至週五 09:00-12:00 / 13:30-17:00。
Step 3. 將Step 2. 紙本『應繳交之申請資料』繳至國際處。
(請於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內繳交: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13:30-16:00。)
⭐『注意事項』
1、本獎學金凡符合資格學生皆可申請,審查作業由國際處辦理。
2、申請表單送出後即會寄送副本至填寫時登入的信箱,請務必保留副本信件,若無收到請務必來信確認是否已成功送出。
3、後續有任何消息會透過E-mail進行通知,務必多加留意,若錯過相關通知影響申請權益,責任自負。
⭐『其它資訊』
🔹校內圖書館自助掃描服務 NTNU Library Self-Scanning Service → 中文網站;English Website
🔹資訊中心推動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
- 校內圖書館自助掃描服務 → 中文網站 / English Website
- 資訊中心推動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
承辦人:李嘉楨
電話:02-7749-1279
Email:vanessa.lee@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