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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學者

資格

  1. 非為與本校簽定校級學術合作交流協議之大學院校或學術研究機構。
  2. 來訪目的為訪學及研究。
  3. 須為現任職境外大學或學術機構之專任教師、專任人員或研究人員。
 

申請流程

  1. 請先洽詢欲訪問之接待單位,或是寄發CV、研究及在職證明書予國際事務處,由國際事務處為您媒合相關學術單位。
  2. 與接待單位確認訪問時間並填寫境外學者申請表。
  3. 接待單位同意後須指定該單位之專任教師1名接待。
  4. 接待單位寄送正式邀請函。
  5. 協助大陸人士辦理入臺證。
  6. 由國際事務處提供國際學人手冊、住宿資訊與學者證(申請表格如下檔案)。
  7. 由接待單位指派人員擔任聯繫窗口、提供學術、行政服務及簽證事協助。


 

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費用(新臺幣)
1-14日 6,000元
15-30日 10,000元
31-90日 15,000元
91-180日 26,000元
181日-1年 46,000元
費用屬單次性收費,且不予退費。
來訪時間原則最長一年,超過一年依上述收費另計。


匯款資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401專戶(臺幣帳戶)
戶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401專戶
帳號    185350001030
銀行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忠孝分行
地址    台北市106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71號1樓
 

權益

  1. 臺師大學者證
  2. 圖書館:書籍借閱、電子資料閱覽
  3. 公用設施使用:健身房、游泳館
 

宿舍

請洽本校進修推廣部
 

申請表單下載

訪問學者證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