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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

陸生學位班申請資訊

1.學士班報考資格: 開放設籍北京、上海、浙江、江蘇、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參加當年度8省市高考取得成績。
2.碩博士班報考資格: 開放設籍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遼寧及採認大陸地區155校 或國外承認校申請,戶籍+學歷,2個條件要同時優先成立(缺一不可)。
3.臺灣教育部採認的大陸學士以上學位學校名單:     連結至網站
4.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     連結至網站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簡稱陸聯會)是臺灣大專校院對大陸地區開放招生的聯合對外管道,也是本校唯一招收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讀學士、碩士、博士的就學管道,詳細申請資訊及相關辦法請參照「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連結至網站
 

陸生入台證延期注意事項

在學之同學,可在入台證到期前3個月內,透過移民署線上網站申請入台證延期,網站:   點選觀看
有關申請流程及所需文件,請自行查閱網站所提供的「系統操作手冊」及「申請送件須知」,同學亦自行前往台北市移民署(小南門2號出口)辦理。
辦理入台證延期所需文件,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首頁/申辦服務/申辦須知/大陸地區人民/停留/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及探親送件須知:   點選觀看

另有關同學若遇畢業、休、退學之有效期入台多次證處理,同學取得學校發給之畢業、休、退學之證明,可自行至移民署更換入台單次證離境。移民署規定,學生未依規定辦理換證程序離境,移民署收到學校通報學生休、退、畢業後,將依照規定開出處分書並進行廢證。

內政部移民署:
查詢電話: 02 2389 9983#0
地址: 100213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小南門2號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