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115-1鼓勵赴外
獎助計畫
【115-1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核定通知,務請依照規定辦理。
恭喜獲核「115-1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獎學金的同學!請務必登入【赴外獎學金系統】之「狀態查詢」確認獲核結果,並詳閱以下報到、撥款及赴外注意事項,以確保您的受獎權益。
一、 重要時程與報到規範(第一關卡:啟航準備)
- 線上報到截止日:115年9月30日 23:59前。(報到截止日非撥款日,撥款程序須時,非文件繳交完成隨即撥付款項)
- 請至【赴外獎學金系統】完成「線上報到」程序。
- 注意: 報到僅可選擇一次且不得更改。
二、 撥款文件提交清單(解鎖 80% 第一期補助款)
- 請備齊以下數位與紙本文件,文件全數到齊方能啟動撥款程序。
- 數位文件(上傳至系統,請提供電子檔案或掃描檔)
- 護照個人資料頁 。
- 正式簽證(含ETA)(免簽國免繳,但請Email告知)。
- 國外大學入學許可函(若檔案有密碼,請於Email告知)。
- 學生本人之新台幣帳戶資料(須填入系統,請勿使用家長帳戶)。
- 紙本文件(親送或郵寄至國際處)
- 行政契約書正本 3 份:
- 須包含學生及連帶保證人簽名(保證人不可為學生本人,並須附身分證影本)。
- 相關檔案內容及說明已於115.7.28以email通知獲核學生,請勿使用網路搜尋所得之版本,並請留意收件。
- 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 未來用以寄回用印後之契約書。(注意!!用印程序於撥款後辦理,需作業時間,故無法繳交後隨即返還)
- 行政契約書正本 3 份:
- 數位文件(上傳至系統,請提供電子檔案或掃描檔)
- 撥款文件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及行政契約書相關規定,請參閱行前說明會簡報連結之常見問題及行政契約書內容說明。
- 如目前已在國外進行交換者,行政契約書可另以email方式提供,但保證人之相關簽名及內容須完整。
三、 赴外期間的黃金守則(維持獎學金資格)
- 在國外研修期間,請務必遵守教育部規範,否則將全數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 維持臺師大學籍: 研修期間必須在本校註冊,絕不可辦理休學或提早畢業。
- 達成修課底線: 每學期必須修習至少 2 科或 6 學分且及格。
- 初抵回報:
- 繳交時程:抵達國外 2 個月內(如因選課時間較晚,可先行通知本處,於選課完成後再行繳交)
- 繳交方式:以 Email 回傳
- 繳交文件內容:出境章戳、國外註冊證明與初抵報告書。
- 異動通報: 若赴外期程或地點有任何變更、延後或欲放棄補助,務必立刻通知國際處辦理。
四、 返國結案與尾款申請(解鎖 20% 第二期款)
- 請備齊以下文件辦理結案:
- 心得報告書: 返國後2週內提交(上傳至【赴外獎學金系統】(內容可包含影音檔)。
- 赴外校核發之正式成績證明: 須符合至少 2 科或 6 學分且及格之規定(不可使用網路截圖)。
- 出入境證明: 護照戳章頁(自動通關者免附)、登機證或電子機票擇一。
五、 常見問題 (FAQ) 與注意事項
- 排他性原則: 本獎學金不可與其他政府補助重複領取(如:地方政府核發之赴外獎補助)。
- 撥款方式:
- 分為兩期撥付(第一期為獲核總額之80%,第二期為獲核總額之20%)
- 匯款至獲核學生本人之指定郵局/銀行帳戶,無法以現金方式撥付。
- 本獎補助無法提供部分補助,因此如結案文件不符規定者,須返還已撥付之第一期款。
- 線上課程限制: 若因故改採在台進行線上課程,不予核發補助。
- 畢業離校與結案: 兩者不衝突。若成績單較晚發放,可先辦理畢業,待取得後再 Email 補件給國際處結案,無須為此延畢。
六、 聯絡窗口及重要資訊與表單連結
-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國際事務處承辦人(如下承辦人資訊):
- 相關重要資訊及表單連結:
- 115-1赴外補助重要資訊布達(連結)
- 行前說明會下載: 行前說明會簡報連結
- 相關表單下載:赴外進修獎助相關表單連結
祝各位獲獎同學赴外旅程滿載而歸!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赴外獎學金專用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