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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計畫

115年教育部學海飛颺/惜珠獎學金核定通知及報到須知,務請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115學海飛颺,115學海惜珠

恭喜獲核115年教育部「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獎學金的同學!請務必登入【赴外獎學金系統】之「狀態查詢」確認獲核結果,並詳閱以下報到、撥款及赴外注意事項,以確保您的受獎權益。


一、 重要時程與報到規範(第一關卡:啟航準備)

  1. 線上報到截止日:115年9月30日 23:59前。(報到截止日非撥款日,撥款程序須時,非文件繳交完成隨即撥付款項)
    • 請至【赴外獎學金系統】完成「線上報到」程序。
    • 注意: 報到僅可選擇一次且不得更改。
    • 備取生: 目前請勿報到,待收到遞補通知並確定受領後再行登入系統
  2. 逾期後果: 多次通知未回覆或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者,獲核資格將由備取者遞補
  3. 出國期限: 獲核選送生最遲應於 116年10月31日前 妥出國手續並啟程,逾期視為放棄。

二、 撥款文件提交清單(解鎖 80% 第一期補助款)

  1. 請備齊以下數位與紙本文件,文件全數到齊方能啟動撥款程序。
    • 數位文件(上傳至系統,請提供電子檔案或掃描檔)
      • 護照個人資料頁 
      • 正式簽證(含ETA)(免簽國免繳,但請Email告知)
      • 國外大學入學許可函(若檔案有密碼,請於Email告知)
      • 學生本人之新台幣帳戶資料(須填入系統,請勿使用家長帳戶)
    • 紙本文件(親送或郵寄至國際處)
      • 行政契約書正本 3 份: 須包含學生及連帶保證人簽名(保證人不可為學生本人,並須附身分證影本)。(相關檔案內容及說明將預計於115.7.22以email通知獲核學生請勿使用網路搜尋所得之版本,並請留意收件)
      • 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 未來用以寄回用印後之契約書。(注意!!用印程序於撥款後辦理,需作業時間,故無法繳交後隨即返還)
  2. 撥款文件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及行政契約書相關規定,請參閱行前說明會簡報之常見問題及行政契約書內容說明。

 


三、 赴外期間的黃金守則(維持獎學金資格)

  1. 在國外研修期間,請務必遵守教育部規範,否則將全數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2. 維持臺師大學籍: 研修期間必須在本校註冊,絕不可辦理休學或提早畢業
  3. 達成修課底線: 每學期必須修習至少 2 科或 6 學分且及格
  4. 初抵回報: 
    • 繳交時程:抵達國外 2 個月內(如因選課時間較晚,可先行通知本處,於選課完成後再行繳交)
    • 繳交方式:以 Email 回傳
    • 繳交文件內容:出境章戳、國外註冊證明與初抵報告書。
  5. 異動通報: 若赴外期程或地點有任何變更、延後或欲放棄補助,務必立刻通知國際處辦理。

四、 返國結案與尾款申請(解鎖 20% 第二期款)

  1. 請備齊以下文件辦理結案:
  • 心得報告書: 返國後2週內提交(同步上傳至【赴外獎學金系統】及【學海系統網站】,須符合特定 PDF 格式與命名規範,內容應專注於專業領域學習心得(至少 4 張照片),不可僅修習語言課程
  • 赴外校核發之正式成績證明: 須符合至少 2 科或 6 學分且及格之規定(不可使用網路截圖)。
  • 赴外學分採計登錄證明請逕向教務處申辦(連結),程序完成後之【審查報告書】提交本處
  • 出入境證明: 護照戳章頁(自動通關者免附)、登機證或電子機票擇一。

五、 常見問題 (FAQ) 與注意事項

  • 排他性原則: 本獎學金不可與「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或其他政府補助重複領取(如:日本交流協會獎學金或地方政府核發之獎補助)。
  • 撥款方式:
    • 分為兩期撥付(第一期為獲核總額之80%,第二期為獲核總額之20%)
    • 匯款至獲核學生本人之指定郵局/銀行帳戶,無法以現金方式撥付。
    • 本獎補助無法提供部分補助,因此如結案文件不符規定者,須返還已撥付之第一期款。
  • 線上課程限制: 若因故改採在台進行線上課程,不予核發補助。
  • 畢業離校與結案: 兩者不衝突。若成績單較晚發放,可先辦理畢業,待取得後再 Email 補件給國際處結案,無須為此延畢

六、 聯絡窗口及重要資訊與表單連結

  1.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國際事務處承辦人(如下承辦人資訊):
  2. 相關重要資訊及表單連結:

祝各位獲獎同學赴外旅程滿載而歸!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