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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計畫

115學年度第2學期【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自115.5.18開放申請(校級截止日115.6.1,院/系/所雙聯截止日115.11.13),務請把握時程提出申請。

115-2赴外獎補助,115-2春季赴外補助

一、 補助依據: 本補助係依據本校「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辦法」及其施行細則及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二、申請資格:

  1. 預計將於 116年2月至116年7月31日(115-2學期) 赴外,且赴外交換資格已核定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2.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含中華民國認定之僑生身份者包含港澳生)。
  3. 同時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一般生(不包括在職專班生)
  4. 注意事項:
    • 若獲核如【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流獎學金】者,本項獲核金額如超過新台幣3萬元者, 將降至新台幣3萬元整。(不足新台幣3萬元者,則依照原獲核金額)。
    • 教育部學海飛颺/惜珠獎學金僅提供【秋季學期】申請,本期【115-2】為春季學期,故無上述獎補助提供申請,務請留意!!!

 申請時程與系統指引: 申請赴外交換者須同步於申請系統勾選並送出,逾期不受理。

 

赴外管道

截止日期

系統網址與名稱

注意事項

校級交換

115年6月1日(週一)晚間23:59

赴外交換申請系統
(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E)

 

院/系/所級交換

115年11月13日(週五)晚間23:59

赴外交換申請系統
(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E)

請先洽詢院/系/所承辦人後再申請

校/院/系/所級雙聯

115年11月13日(週五)晚間23:59

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
(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S)

 

重要提醒:

  • 【赴外交換系統】與【赴外獎學金系統】不可重複提出申請,以免系統混亂無法收件
  • 送出線上申請後,資料將無法修改,請務必核對內容。
  • 115-2校級赴外交換甄選-獎學金申請說明 https://canva.link/6f1z22599vci09m

四、 備審文件及經費填寫與說明:

  1. 備審文件內容: 
    • 務請於系統上傳完整文件內容 (僅上傳以下國際處審查文件即可,申請階段請勿上傳撥款及結案文件)
    • 本期無須上傳【所屬學院公告之其他申請文件】

文件類別

文件內容

備註

國際處審查文件 
(必填)

1.已簽章之申請表

由申請系統產出)

2.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掃描檔(正反面)。

 

3.本校學生證掃描檔(正面)。

 

4.外國語文成績證明(依申請就讀學校標準檢附,校級交換生得免附說明文件)。

 

  1. 經費填寫說明
    • 交換生學費請填寫【0】(繳交本校學費)
    • 機票費請參考目前實際狀況概算填寫。
    • 生活費可參考【115年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
    • 此金額僅供審查委員參考,並非未來核定之金額。最終核定金額將依照當年度經費預算及相關審查規定辦理。

五、補件說明與審查時程

  1. 補件說明:
    • 獎學金截止收件日(115年11月13日)之後,由本處另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勿逕自進行補件
    • 未於截止收件日完成送件者,不可於補件時程內提出申請
    • 請收到補件通知者,至【赴外獎學金系統】補件專區進行補件。
  2. 審查時程:
    • 預定於 116年1月底至2月初公布核定結果
    • 請申請者屆時登入 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 查詢結果並辦理線上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視同放棄補助
檔案下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辦法
檔案下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施行細則
檔案下載115-2 赴外獎補助申請必讀指南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