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赴外獎補助,115-2春季赴外補助
獎助計畫
115學年度第2學期【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自115.5.18開放申請(校級截止日115.6.1,院/系/所雙聯截止日115.11.13),務請把握時程提出申請。
一、 補助依據: 本補助係依據本校「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辦法」及其施行細則及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二、申請資格:
- 預計將於 116年2月至116年7月31日(115-2學期) 赴外,且赴外交換資格已核定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含中華民國認定之僑生身份者,包含港澳生)。
- 同時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一般生(不包括在職專班生)。
- 注意事項:
- 若獲核如【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流獎學金】者,本項獲核金額如超過新台幣3萬元者, 將降至新台幣3萬元整。(不足新台幣3萬元者,則依照原獲核金額)。
- 教育部學海飛颺/惜珠獎學金僅提供【秋季學期】申請,本期【115-2】為春季學期,故無上述獎補助提供申請,務請留意!!!
三、 申請時程與系統指引: 申請赴外交換者須同步於申請系統勾選並送出,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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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管道 |
截止日期 |
系統網址與名稱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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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交換 |
115年6月1日(週一)晚間23:59 |
赴外交換申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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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級交換 |
115年11月13日(週五)晚間23:59 |
赴外交換申請系統 |
請先洽詢院/系/所承辦人後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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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系/所級雙聯 |
115年11月13日(週五)晚間23:59 |
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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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 【赴外交換系統】與【赴外獎學金系統】不可重複提出申請,以免系統混亂無法收件。
- 送出線上申請後,資料將無法修改,請務必核對內容。
- 115-2校級赴外交換甄選-獎學金申請說明 https://canva.link/6f1z22599vci09m
四、 備審文件及經費填寫與說明:
- 備審文件內容:
- 務請於系統上傳完整文件內容 (僅上傳以下國際處審查文件即可,申請階段請勿上傳撥款及結案文件)
- 本期無須上傳【所屬學院公告之其他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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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類別 |
文件內容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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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審查文件 |
1.已簽章之申請表 |
(由申請系統產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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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掃描檔(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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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校學生證掃描檔(正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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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國語文成績證明(依申請就讀學校標準檢附,校級交換生得免附說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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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費填寫說明
- 交換生學費請填寫【0】。(繳交本校學費)
- 機票費請參考目前實際狀況概算填寫。
- 生活費可參考【115年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
- 此金額僅供審查委員參考,並非未來核定之金額。最終核定金額將依照當年度經費預算及相關審查規定辦理。
五、補件說明與審查時程
- 補件說明:
- 獎學金截止收件日(115年11月13日)之後,由本處另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勿逕自進行補件。
- 未於截止收件日完成送件者,不可於補件時程內提出申請。
- 請收到補件通知者,至【赴外獎學金系統】補件專區進行補件。
- 審查時程:
- 預定於 116年1月底至2月初公布核定結果。
- 請申請者屆時登入 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 查詢結果並辦理線上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視同放棄補助。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