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計畫
【獎補助公告】115-1鼓勵赴外申請開放中(校級赴外:114.12.1-14,院/系/所及雙聯訪問:114.12.1-115.5.4),務請把握時程提出申請。
一、 補助依據與目的: 本補助係依據本校「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辦法」及其施行細則及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二、 申請資格:
✽預計將於 115年6月至116年10月31日 赴外,且赴外交換資格已核定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含中華民國認定之僑生身份者,包含港澳生)。
- 同時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一般生(不包括在職專班生)。
- 注意事項:
- 若獲核如【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流獎學金】者,本項獲核金額如超過新台幣3萬元者, 將降至新台幣3萬元整。(不足新台幣3萬元者,則依照原獲核金額)。
三、 申請時程與系統指引:
✽獎學金申請必須同步於申請系統提出(請使用下列網址,勿使用GOOGLE搜尋),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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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管道 |
截止日期 |
系統網址與名稱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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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交換 |
114年12月14日(週日)晚間23:59 |
赴外交換申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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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級交換 |
115年5月4日(週一)晚間23:59 |
赴外交換申請系統 |
請先洽詢院/系/所承辦人後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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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系/所級雙聯 |
115年2月24日(週二)晚間23:59 |
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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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 【赴外交換系統】與【赴外獎學金系統】不可混合使用。如因使用錯誤系統而未能於截止收件日前更正,將不受理。
- 送出線上申請後,資料將無法修改,請務必核對內容。
四、 備審文件及經費填寫與說明:
- 備審文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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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類別 |
文件內容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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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審查文件 (必填) |
已簽章之申請表(須由申請系統產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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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掃描檔 (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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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證掃描檔(正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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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能力證明(依申請就讀學校標準檢附,校級交換生得免附說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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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院審查之文件 (必填) |
所屬學院公告之其他申請文件 (請參考本公告附件二-所屬學院公告之其他申請文件(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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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費填寫說明
- 交換生學費請填寫【0】。
- 機票費請參考目前狀況填寫。
- 生活費可參考【114年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
- 此金額僅供審查委員參考,並非未來核定之金額。最終核定金額將依照本處及各學院當年度經費預算及相關審查規定辦理。
五、補件說明與審查時程
- 補件說明:
- 獎學金截止收件日(115年5月4日)之後。
- 未於截止收件日完成送件者,不可於補件時程內提出申請。
- 請收到補件通知者,至【赴外獎學金系統】補件專區進行補件。
- 審查時程:
- 第一階段(校內初審):
- 學校將於6月中旬經國際學術合作委員會完成初審。初審通過名單送申請者所屬學院進行複審。
- 第二階段(學院複審):
- 預定於 115年7月底至8月初公布核定結果。
- 請申請者屆時登入 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 查詢結果並辦理線上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視同放棄補助。
- 第一階段(校內初審):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赴外獎學金專用信箱)
josyane941121@ntnu.edu.tw(承辦人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