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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計畫

【臺英聯盟獎學金】結案相關流程說明,務請於114.12.15前提交相關結案文件,以利撥付第二期款及結案作業。

臺英聯盟獎學金

說明
 

  1. 有關返國作業流程及文件上傳相關說明請參考本訊息內容附檔(【臺英聯盟獎學金】返台結案核銷說明),並請於114.12.15(含當日)前提交本處(上傳至系統)。
  2. 經確認若干赴外校考試及成績無法於114.12.15前取得,可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成績證明替代文件,說明如下
    1. 授課教師開立之確認成績合格相關證明
    2. 提供赴外校校務系統下載之成績合格截圖。(同時提供切結書作為佐證,相關檔案本處另行提供)
  3. 如同學進入【赴外獎學金系統】之【動態資料維護】後,發現為空白畫面時,可重整畫面或是重新登入,如仍無法解決狀況,務請提供網路截圖並email至本處承辦人,以利後續處理。
  4. 本期補助結案核銷作業,請依照以下規定辦理:
    1. )請至【赴外交換生申請系統】之【動態維護】填寫返國資訊。
    2. )返國後隨即畢業者,有關赴外學分之採計登錄作業,請洽詢教務處註冊組。(研究生請洽詢研教組)
    3. )未能依照規定時間上傳結案文件結案文件不符規定者,需返還已撥付之第一期款,第二期款亦將因結案核銷程序未完成而無法撥付。
    4. )結案文件提交完成並經本處確認內容無誤後,本處將撥付第二期款項。
  5. 針對返台後隨即畢業者之相關提醒
    1. )赴外期間需保留本校學籍請勿於赴外校學期尚未結束時,因個人因素(如欲取得畢業證書以便參加考試),而中途返台並完成本校畢業程序後,再行返回交換校完成後續交換期程。
    2. )完成本校畢業離校程序後,將不具本校學籍及赴外交換資格,如畢業後仍於赴外交換狀態,將因不具交換資格導致無法完成後續之赴外期程,獎補助亦無法結案核銷(需返還原核發款項),以上務請注意!!!
  6.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本業務承辦人(如下)

 

檔案下載返國結案作業流程說明(20251114更新)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獎學金專用信箱)
            josyane941121@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