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英聯盟獎學金
獎助計畫
【臺英聯盟獎學金】結案相關流程說明,務請於114.12.15前提交相關結案文件,以利撥付第二期款及結案作業。
一、 結案核心期限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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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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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所有結案文件(含替代文件)必須在 114.12.15 (含當日) 前 提交至國際事務處(上傳至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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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資訊 |
務必至 【赴外交換生申請系統】之【動態維護】 頁面填寫返國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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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流程 |
完整的返國作業流程和文件上傳說明,請參考附檔(【臺英聯盟獎學金】返台結案核銷說明)。 |
二、 必備結案文件 (上傳至指定系統)
所有文件原則上需以 PDF 檔案格式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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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項目 |
內容要求 |
上傳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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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國報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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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成績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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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成績證明 |
如無法在 114.12.15 前取得正式成績單,可提供:
注意:不可使用【赴外學分免予採計登錄】報告書代替成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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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證明 |
以下文件擇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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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 獎學金撥付與違規處置
- 第二期款撥付: 結案文件提交並經本處確認內容無誤後,將會撥付第二期款項。
- 嚴重後果: 如未能依照規定時間上傳結案文件,或文件不符規定者:
- 需返還已撥付之第一期款。
- 第二期款將無法撥付。
- 如有違反規定情節,甲方(學校)得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追償已領取之獎學金。
四、 針對「返國後隨即畢業」同學的特別提醒 (避免違規)
※這是最重要的規定,攸關您是否需追繳所有款項:
- 學籍保留義務: 選送學生於赴外研修期間,應保有國內原就讀學校的在學學籍(未休學)。
- 避免中途畢業: 請勿在赴外校學期尚未結束時,因個人因素(例如:欲取得畢業證書)而中途返臺,並完成本校畢業離校程序。
- 違規後果:
- 一旦完成本校畢業離校程序,您將不具本校學籍及赴外交換資格。
- 如畢業後仍處於赴外交換狀態,將導致獎補助無法結案核銷,需返還原核發的所有款項。
- 學分採計: 有關返國後隨即畢業者之赴外學分採計登錄作業,請聯繫教務處註冊組(研究生請洽研教組)。
五、 聯絡方式與系統問題:
- 系統空白畫面: 若進入【赴外獎學金系統】之【動態資料維護】發現畫面為空白,可嘗試重整或重新登入。若問題持續,務請提供網路截圖並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
- 承辦人聯絡資訊(如下)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獎學金專用信箱)
josyane941121@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