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114-1秋季赴外獎補助
獎助計畫
【114-1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核定通知,各學院審查完成,務請獲核者於114.9.30完成報到及撥款文件上傳,以利後續撥款作業。
說明:
- 目前核定結果為114-1赴外者,114-2赴外尚未截止收件,請勿進入系統查詢。
- 有關旨揭赴外獎學金,各學院已完成審核作業,獲核結果公告於【赴外獎學金系統】之【狀態查詢】(按此處)提供查詢。
- 如同學進入【赴外獎學金系統】之【動態資料維護】後,發現為空白畫面時,可重整畫面或是重新登入,如仍無法解決,請email提供網路截圖給本處承辦人,以便後續處理。
- 【114-1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行前說明會連結https://pse.is/7t6vrb
- 有關本補助相關注意事項如下,務請依照規定辦理:
- 因本獎補助屬赴外補助生活費性質,如因故改以在臺線上課程方式進行交換者,將不予核發本獎補助。
- 本計畫經費屬114年經費預算,撥款時間為114.8月中旬~114.9.30。
- 雙聯生、交換生於出國前未能如期獲得入學許可函並繳交資料者,將喪失受獎助資格。
- 撥款文件之行政契約書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 )本處將另以email寄送行政契約書之格式內容及相關說明,請以本處寄發之email內容為準,勿使用網路搜尋所得或以往使用之版本,並詳閱行政契約書內容說明後再行填寫並以紙本方式提交本處。
- )如目前業已赴外者,無法以紙本方式提供本處者,可改以email附檔方式提供本處,但行政契約書之內容(包含保證人身分證明)必須完整提供。
- )行政契約書完成後須經用印才能返還同學,因用印程序需時,無法於同學繳交時隨即返還,將另以回郵信封寄還。
- 撥款文件完整提供者,才可辦理第一期撥款,撥款程序與初抵文件繳交與否無關。
- 撥款文件(含行政契約書)如無法於報到截止日前提交者,第一期款項將於結案作業完成後,與第二期款一併撥付。
- 有關旨揭赴外獎學金之報到及撥款文件提交之相關事宜,請參考以下說明:並可參考附檔1-查詢報到及撥款程序與所需文件
- )報到:
- 報到時間:114年7月25日(週五)-9月30日(週二)23:59分前,於赴外獎學金系統(連結)完成報到程序。
- 報到後,系統將會隨即要求提供獲核生本人之銀行帳戶資料,務請確實填寫,以利後續撥款。
- 報到僅可選擇一次,不得更改,敬請慎選。
- )赴外期程變更或取消:
- 赴外時間如臨時有變更或取消,務請於赴外前通知本處。
- 取銷赴外獎補助者,務請填寫「赴外獎補助申請放棄聲明書」(如附檔2),填寫內容如下:
- )取銷赴外獎補助原因:請如實填寫。
- )獎補助名稱:114學年度1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
- )填寫完成後並列印,經系所主管核章後繳交紙本至本處,俾便辦理後續事宜。
- )撥款文件及銀行帳戶資料提交:
- 提交撥款文件前,務請詳閱本公告附檔(1-查詢報到與上傳文件系統說明)及赴外獎學金之行前說明會簡報(如下說明2)內容。
- 赴外獎學金行前說明會簡報內容連結(錄影檔):https://pse.is/7t6vrb
- 撥款文件:
- )文件內容:
- ))護照個人資料頁掃描檔、
- ))簽證掃描檔(前往中國交換者請提供台胞證)、
- ))交換校核發之入學許可函(如開啟文件需密碼,請於上傳文件後再行通知本處)、
- ))學生之個人新台幣帳戶資料(建議郵局為佳)、
- ))行政契約書(一式3份)(本處將另以email寄送格式內容及相關說明)、
- ))標註收件人及收件地址之回郵信封1個。(如未標註地址者,本處將使用申請系統中的通訊地址)
- )提交方式:
- ))銀行帳戶資訊:於系統報到之後,系統會隨即要求提供。
- ))第1-4項文件務請上傳至【赴外獎學金系統】之【動態資料維護】(1-3項文件請提供PDF格式掃描檔)
- ))第5及6項行政契約書(一式3份,均必須簽名)及回郵信封(可裝入A4大小文件,數量為1個)(需紙本),請以以下方式:親送/郵寄/委請親友或同學轉交,擇一繳交至國際事務處。
- )文件內容:
- )報到:
- 有關旨揭赴外補助之相關問題,請參閱以下承辦人資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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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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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114-1鼓勵赴外-查詢報到與上傳文件系統說明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