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教育部學海飛颺,114學海飛颺
獎助計畫
114年【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核定通知公告,務請於114.9.30前於線上完成報到程序並提供撥款文件至本處,以利後續撥款作業。
- 核定結果請至赴外獎學金系統之【狀態查詢】查詢。
- 務請詳閱以下說明及本公告附件(線上報到、撥款程序及所需文件說明)後,再行辦理後續之線上報到、撥款程序及相關文件繳交事宜。
- 有關本赴外獎補助之行前說明會辦理日期、方式及相關資訊如下:
- )行前說明會已於114.7.23以線上會議方式辦理完成。
- )行前說明會檔案內容連結如下https://reurl.cc/5R5e8v
- 系統報到:請務必於114年9月30日23時59分前,至【赴外獎學金系統(相關網址: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S)】之【線上報到】完成報到程序。
- )請注意:報到僅可選擇一次,不得更改,敬請慎選。
- )狀態為備取且尚未遞補為正取者,如未來遞補為正取並確定受領時,請再進入系統進行線上報到(目前請勿進入報到)。
- )如因故未能於上述截止日期前完成線上報到作業者,務請先行通知本處,以利本處重新開啟系統,如經本處多次通知仍未與本處聯繫並辦理報到者,獲核資格將由備取者遞補。
- 有關赴外日期之相關規定:
- )選送生至遲應於核定補助計畫次年(115年)10月31日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屆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
- )114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之選送生出國時間為:自115年5月31日至115年10月31日之間。
- )延後或取消赴外期程:
- ))如赴外期程臨時變更或延後,務請通知本處。
- ))欲取銷赴外獎補助者,請填寫「赴外獎補助申請放棄聲明書」(如本公告之附件二),取銷赴外獎補助聲明書內容說明如下:
- 取銷赴外獎補助原因:請如實填寫
- 獎補助名稱:(114年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
- 填寫完成後並列印,經系所主管核章後繳交紙本至本處,俾便辦理後續事宜。
- 有關撥款文件內容及上傳系統之注意事項如下:
- )撥款文件內容如下:(請提供掃描檔,請參閱本公告附件一:線上報到、撥款程序及所需文件相關說明)
- ))護照個人資料頁
- ))簽證(免簽國家可免上傳此文件,但務請先行通知本處,以免影響獲核者權益)
- ))交換校核發之入學許可函(如檔案開啟需密碼,請務必於上傳文件後另以email告知本處)
- ))獲核學生之個人新台幣帳戶資料(勿提供家長帳戶資料)。
- ))行政契約書(紙本,一式3份,必須簽名及提供保證人相關資訊),本處將另以email方式將檔案格式寄送獲核正取者。
- ))回郵信封1個(可裝入A4大小文件,未來將會裝入用印完成後的行政契約書寄回獲核者)
- )撥款文件提交方式:
- )撥款文件內容如下:(請提供掃描檔,請參閱本公告附件一:線上報到、撥款程序及所需文件相關說明)
- 其他注意事項:
- )同時申請「學海飛颺」及本校「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者,僅會獲核其中一款補助。
- )依照教育部規定:本獎補助屬赴外補助生活費之性質,如獲核者因故改採在臺線上課程方式進行交換時,本獎補助將不予核發。
- )獲核旨揭獎補助者,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請同時申請「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獎學金」者注意:如日後該協會通知錄取且確定受領時,亦不得同時領取旨揭獎補助。
- )獲核學生於出國前未能如期獲得入學許可函並繳交資料者,將喪失受獎助資格,名額由備取生遞補。
- )如有相關問題,請與本業務承辦人聯絡: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赴外獎學金專用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