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
獎助計畫
【113年學海飛颺/惜珠獎學金】結案相關事宜,務請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感謝協助與配合。
說明:
- 有關各位所獲核之【113年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現已接近同學返台及結案時間,務請依照以下說明辦理結案相關事宜,感謝協助與配合。
- 有關【113年學海飛颺/惜珠獎學金結案】結案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1).有關返國繳交之文件內容、繳交格式及繳交時程一覽表請參閱附檔【返國流程說明】中【「學海飛颺/惜珠獎學金」返國流程所需文件/提交時程/上傳格式與系統】相關內容。
2).上傳至教育部學海計畫網站之返國心得,務請於返國後2週內完成(因教育部會依照同學實際返國時間查核)。
3).有關返國心得如何上傳至教育部網站,請參考附檔:【返國流程說明】中【返國心得上傳教育部學海系列網站】相關內容。
關於返國心得文件格式請參考以下說明:
§網頁連結:https://bds.oia.ntnu.edu.tw/bds/web/resource-download-overseassubsidy (序號11)
§檔案名稱: 教育部學海飛颺暨學海惜珠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受獎助學生返國後心得報告書
※研修學分以學生科系專業領域為主,如修習專業領域以外之課程,務請於心得中提供相關說明。• 於赴外校研修之系所名稱務請標註於返國心得中。
§有關教育部針對選送生返國心得內容之相關提醒(如下),務請同學看完之後再行完成返國心得內容。
※僅研修語言課程與本補助要點之規範不相符。
※學生上傳心得報告前,請務必先行檢視內容(必須與赴外修習課程相關),例如語句順暢性、內容正確性、圖片來源、是否符合補助要點規定或遵守學術誠信等。
※每篇心得需有照片四張以上。(如有涉及非屬本人之照片,因涉及個人肖像權及隱私,務請斟酌使用!!!)- 下期仍赴外或未能於規定之返國報到時間返台者,請填寫附檔【返國流程說明】內之【未能如期返國聲明書】並以email附檔方式回傳本處(返台證明則請於實際返台後再行提供本處)。
- 以下為針對返台後隨即畢業者的相關提醒:
- 赴外期間需保留本校學籍,請勿於赴外校學期尚未結束時,中途返台欲完成本校之畢業程序後,之後再行返回交換校完成後續交換期程。
- 如完成本校之畢業離校程序後,將不具本校學籍及赴外交換資格,如此將導致無法完成後續之赴外期程,並導致獎補助無法結案核銷(需返還原核發款項),以上務請注意!!!
- 上述結案相關事宜如有任何問題,請再與承辦人聯繫,感謝協助與配合。
檔案下載學海飛颺+惜珠返國流程說明.pdf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