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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計畫

【113-2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結案注意事項及相關說明,務請依照規定辦理。

113-2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結案

說明
 

  1. 有關返國作業流程說明請參考本訊息內容附檔
  2. 如同學進入【赴外獎學金系統】之【動態資料維護】後,發現為空白畫面時,可重整畫面或是重新登入,如仍無法解決狀況,務請提供網路截圖至本處,以利後續處理。
  3. 獲核本期補助(補助期程為1學期),但114-1仍赴外者,本期補助結案核銷作業,請依照以下規定辦理:
    1. )請於113-2赴外期程結束後,請依規定辦理結案相關作業。(入境證明請以【未能如期返國聲明書】(連結)代替)
    2. )有關【114-1】赴外期程之相關補助結案核銷作業,請依照該補助期程之相關規定辦理。
    3. )未能於上述規定時程完成結案核銷作業者,至遲須於114.11.30前通知本處,以利本處保留預算至同學實際赴外返台後一併辦理核銷,結案核銷作業至遲必須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完成)
  4. 針對返台後隨即畢業者的相關提醒:
    1. )本獎學金結案作業不影響畢業離校程序,如赴外校成績單核發時間較晚,同學返台後可先完成畢業離校程序後,再行以email附檔方式將成績單及其他結案文件提交本處,辦理結案及相關後續作業。
    2. )校級赴外同學返國心得繳交時程因涉及保證金退還,請先行與赴外交換業務承辦人確認。
    3. )赴外期間需保留本校學籍請勿於赴外校學期尚未結束時,因個人因素(如欲取得畢業證書以便參加考試),而中途返台並完成本校畢業程序後,再行返回交換校完成後續交換期程。
    4. )完成本校畢業離校程序後,將不具本校學籍及赴外交換資格,如畢業後仍於赴外交換狀態,將因不具交換資格導致無法完成後續之赴外期程,獎補助亦無法結案核銷(需返還原核發款項),以上務請注意!!!
  5.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本業務承辦人(如下)
檔案下載113-2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返國結案作業流程說明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