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結案
獎助計畫
【113-2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結案注意事項及相關說明,務請依照規定辦理。
說明
- 有關返國作業流程說明請參考本訊息內容附檔
- 如同學進入【赴外獎學金系統】之【動態資料維護】後,發現為空白畫面時,可重整畫面或是重新登入,如仍無法解決狀況,務請提供網路截圖至本處,以利後續處理。
- 獲核本期補助(補助期程為1學期),但114-1仍赴外者,本期補助結案核銷作業,請依照以下規定辦理:
- )請於113-2赴外期程結束後,請依規定辦理結案相關作業。(入境證明請以【未能如期返國聲明書】(連結)代替)
- )有關【114-1】赴外期程之相關補助結案核銷作業,請依照該補助期程之相關規定辦理。
- )未能於上述規定時程完成結案核銷作業者,至遲須於114.11.30前通知本處,以利本處保留預算至同學實際赴外返台後一併辦理核銷,結案核銷作業至遲必須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完成)
- 針對返台後隨即畢業者的相關提醒:
- )本獎學金結案作業不影響畢業離校程序,如赴外校成績單核發時間較晚,同學返台後可先完成畢業離校程序後,再行以email附檔方式將成績單及其他結案文件提交本處,辦理結案及相關後續作業。
- )校級赴外同學返國心得繳交時程因涉及保證金退還,請先行與赴外交換業務承辦人確認。
- )赴外期間需保留本校學籍,請勿於赴外校學期尚未結束時,因個人因素(如欲取得畢業證書以便參加考試),而中途返台並完成本校畢業程序後,再行返回交換校完成後續交換期程。
- )完成本校畢業離校程序後,將不具本校學籍及赴外交換資格,如畢業後仍於赴外交換狀態,將因不具交換資格導致無法完成後續之赴外期程,獎補助亦無法結案核銷(需返還原核發款項),以上務請注意!!!
-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本業務承辦人(如下)
檔案下載113-2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返國結案作業流程說明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