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計畫
【獎補助公告】114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114年2月10日下午5:00截止)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 80 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 CEFR架構對照表」B2 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大學英語免修或全英語授課科目(EMI)成績 80 分以上者,應檢具相關佐證文件並經就讀學校審核具備前述語言能力。
(3)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 114 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4)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就讀之國內大學推薦(學校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3.應繳文件由申請者就讀學校檢附下列資料1式3份 (請依序排列):
(1)甄選報名表;
(2)捷克語或英語語文成績證明;
(3)獎學金申請表(需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繕打,僅簽名部分可手寫,務必親筆簽名。申請者應於申請表中敘明所欲進修/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該系所領域需與申請者畢業或就讀之大學系所領域相符,建議申請 2 個學校系所,於申請表中敘明優先排序。電子郵件及郵寄地址務必正確,以供捷克教育部通知核定結果);
(4)擬進修/研究機構之入學許可或邀請函影本(係重點審核項目,建議檢附;倘申請表已勾選檢附,務必併附以茲證明;若無,申請表切勿勾選);
(5)個人簡歷(至多限A4 兩面篇幅);
(6)發表著作清單(倘有);
(7)讀書/研究計畫(係重點審核項目,請於 A4 兩面篇幅以內詳述擬就讀之院校、研究領域及目標,研究領域需與申請人畢業或就讀之大學系所領域相符);
(8)推薦函 2 封;
(9)大學以上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倘有)
(10)在校學業成績單影本;
(11)護照影本。
上述文件編號(2)至編號(10)請以捷克語或英語撰寫。
https://www.msmt.cz/eu-and-international-affairs/scholarships-for-the-academic-year-2025-2026
6.本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者須先行確認受獎期間可出國進修/研究。
(2)申請人應以捷克政府認可之高等教育機構為申請進修/研究之對象,詳細名單請參考捷克教育部綱站。
(3)建議申請人逕與欲申請進修/研究之系所聯繫,倘取得該系所進修/研究之許可或邀請函,將有助簡化及加速入學程序。
(4)請詳閱簡章繳交甄選文件及其他應遵守事項。
7. 本獎學金須由學校推薦,每校最多推薦5名,由學校於114年2月21日前備函送達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