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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計畫

【獎補助公告】本校113學年第一學期「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申請,截止收件日為113/5/3。(校級赴外業已截止收件)

113-1鼓勵赴外,113-1赴外
說明:(赴外交換申請時可同時申請赴外獎學金)(赴外獎學金系統僅供雙聯及訪問生申請)
  1. 依據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辦法施 行辦法」、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辦法施行細則」辦理。
  2. 113年赴外獎學金說明會相關資訊連結
  3. 有關申請時程、資格、系統網址、上傳文件內容及注意事項如下:
    1. 「第一階段」校內個人申請時程如下:
      1. 開放時間:112年10月30日(週一)
      2. 截止日期:(逾期恕不受理)
        • 申請校級交換/校級雙聯/訪問赴外者:已於112年11月27日(週一)下午5點截止收件現已截止收件,請勿使用赴外獎學金系統提出申請
        • 申請院/系/所級交換/雙聯赴外者請於113年5月3日(週五)下午23:59前至系統完成申請作業
    2. 「第一階段」線上系統申請:
  1. 申請資格:於113年第一學期出國(已確認將取得境外學校入學許可)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含中華民國認定之僑生身份者)。
    • 同時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一般生(不包括在職專班生)。
  2. 申請系統網址如下:(請依照以下赴外身份別,進入相應之系統填寫,請勿隨便擇一進入或是兩者均填,以免因系統錯亂,無法收件)
  3. 需上傳系統之文件內容如下(必繳),務請於系統上傳完整內容:
    • 已簽章之申請表
    •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掃描檔(正反面)
    • 本校學生證正本(掃描檔)(正面)
    • 語言能力證明(依申請就讀學校標準,並檢附相關說明文件,校級交換生得免附說明文件)
    • 所屬學院公告之其他申請文件(請參考附件內容,如所屬學院無相關文件則請上傳空白檔案即可)
    • 赴外獎學金所使用之文件部分與赴外交換申請共用,故系統上不會重複顯示,申請者務請完整上傳系統頁面中赴外獎學金所需之文件即可。
  4. 補件注意事項:
    • 補件時間為本申請截止收件日後,預計為113.5.4(週六)-113.5.8(週三),屆時本處將另以email個別通知補件。
    • 補件階段僅針對於上述申請截止收件日(113.5.3)(含當日)前,於系統完成申請程序者。
    • 不論赴外管道為何種類,本處將於本獎學金之最後截止收件日(113.5.3)之後,以email通知需補件之申請者進行補件,如未收到補件通知,則無需進行補件。
    • 未於前述申請截止收件日前於系統完成申請程序者,視同未完成收件程序,請勿於補件階段再提出申請。
  5. 申請注意事項:
    • 同時申請本校「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及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者,至多僅能獲核其中之一。
    • 【各學院公告審查文件】如附檔,請將所有文件彙整成1個PDF檔案後上傳至系統。
    • 不論何種赴外管道,均必須上傳【各學院公告審查文件】,俾便提供所屬學院進行審查。
    •  如所屬學院並無審查文件,請上傳空白檔案,並標註:無相關文件即可。
    • 赴外獎學金所使用之文件部分與赴外交換申請共用,故系統上不會重複顯示,申請者務請完整上傳系統頁面中赴外獎學金所要求之文件項目即可。
    • 系統中送出線上申請後,將無法修改資料,請務必核對所填內容。
    • 有關經費需求填寫方式如下:
  6. 「第二階段」各學院審查及國際學術合作委員會複審:
  • 結果預定於113年7月公告補助名單,請獲核本項獎補助學生留意公告並登入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辦理線上報到,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者將視同放棄本補助。
  • 經本校核准赴外研修並獲本項獎補助之學生,赴外期間應在學並繳交學雜費等相關費用,詳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或研教單位。
本案業務承辦人如下:
檔案下載113-1鼓勵赴外申請流程.pdf
檔案下載所屬學院公告之其他審查文件
檔案下載教育學院學生赴外進修補助申請表.pdf
檔案下載國社院院級交換生之學習表現計畫書(格式)1101209.pdf
檔案下載音樂學院學生申請赴境外進修補助計畫書.pdf
檔案下載國外就讀學校外語能力標準單(運休學院).pdf

承辦人:傅中慧(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

聯絡方式:TEL: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獎學金專用)
            josyane941121@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