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赴外,112-2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
獎助計畫
【獎補助公告】本校112學年第2學期「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申請,已於112.11.16下午5時截止收件,尚未於系統提出申請者,請勿再進入系統提出申請。。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辦法及施行細則(如附件一)辦理。
- 以下事項務請申請者注意:
- )112年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業已於112年2月截止收件,故本期僅有【112-2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提供申請,請申請本期赴外交換同學勾選獎學金時,僅勾選【112-2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
- )校級赴外交換申請者必須於申請赴外交換時同時提出申請,且目前業已於6月5日截止收件,請勿再進入【赴外獎學金系統】重複提出申請,以免造成系統混亂,無法收件。
- )申請112-2校級赴外交換者,在本期交換生榜單公告之後,如申請者有同時勾選本赴外補助,相關資料將會進入【赴外獎學金系統】,屆時將會與同學確認後續處理相關事宜。
- )院系所級申請赴外交換與雙聯/訪問生申請赴外同學,截止收件時間為2023.11.16。
- 112年赴外獎學金說明會及申請流程說明相關資訊請參考附檔。(建議務必看完說明會及申請流程內容之後,再進入系統提出申請)
- 本赴外獎補助分為兩階段辦理,有關申請時程、資格、系統網址、上傳文件內容及注意事項如下:
- )「第一階段」校內個人申請:
- 開放時間:112年5月4日(週四)
- 截止日期:
- 申請校級交換/校級雙聯/訪問赴外者:請於112年6月5日(週一)下午5點整前完成申請作業。
- 申請院/系/所級交換/雙聯赴外者:請於112年11月16日(週四)下午5點整前完成申請作業
- 校級赴外交換申請者請注意:赴外獎學金申請必須與赴外交換申請同步送出,如交換申請截止收件後,請勿於獎學金系統補送申請。
- 申請者請勿重複於兩系統送出申請,否則將會造成系統混亂無法收件。
- 申請資格:預計於112年第2學期出國(已確認將取得境外學校入學許可)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含中華民國認定之僑生身份者)。
- 同時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一般生(不包括在職專班生)。
- 申請系統網址如下:(赴外交換申請送出時,請務必於赴外交換系統同時勾選赴外獎學金)(赴外獎學金系統僅供雙聯及訪問生申請)
- 申請校級赴外交換者:請至赴外交換申請系統申請(網址: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E)
- 申請院/系/所級赴外交換者:請先洽詢院/系/所赴外交換承辦人後再行至赴外交換申請系統申請(網址: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E)
- 具備校級、院/系/所級雙聯赴外資格者:請至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申請(網址:https://bds.oia.ntnu.edu.tw/istudent/OS)
- 上述兩系統(赴外交換申請系統及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不可同時進入提出申請,如同時進入提出申請,將造成系統混亂無法收件。
- 需上傳系統之文件內容如下(必繳),務請於系統上傳完整內容:
- 已簽章之申請表
-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掃描檔(正反面)
- 本校學生證正本(掃描檔)(正面)
- 語言能力證明(依申請就讀學校標準,並檢附相關說明文件,校級交換生得免附說明文件)
- 所屬學院公告之其他申請文件(請參考本公告的附件內容,如所屬學院無相關文件,請上傳空白檔案即可)
- 申請注意事項:
- 【各學院公告審查文件】如附檔,請將所有文件彙整成1個PDF檔案後上傳至系統。
- 不論何種赴外管道,均必須上傳【各學院公告審查文件】,俾便提供所屬學院進行審查。
- 如所屬學院(EX.理學院)並無審查文件,請上傳空白檔案,並標註:【無相關文件】即可。
- 如非公費生,請於【各學院公告審查文件】欄位上傳空白檔案即可。
- 有關入學許可上傳(目前屬申請階段,可暫時不用上傳),但至遲必須於通知錄取後至出國前補齊。
- 系統中送出線上申請後,將無法修改資料,送出資料前請務必確認所填內容正確無誤。
- 有關經費需求填寫方式如下:(請填寫台幣金額)
- 學費如為交換生請填寫0
- 機票費請參考目前狀況填寫
- 生活費請參考【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
- 請注意:本經費需求表中有關生活費的金額,主要是讓同學預估本次可能花費的金額,並提供給審查委員參考,並非為未來實際獲核之金額,因此同學可依照教育部所提供之生活費用並參考自己的狀況來填寫即可。
- )「第二階段」各學院審查及國際學術合作委員會複審:
- )「第一階段」校內個人申請:
-
- 結果預定於113年1月公告補助名單,請獲核本項獎補助學生留意公告並登入赴外獎學金申請系統辦理線上報到,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者將視同放棄本補助。
- 經本校核准赴外研修並獲本項獎補助之學生,赴外期間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二科或六學分,且須及格;並應在學並繳交學雜費等相關費用,請參閱鼓勵學生赴境外進修補助辦法施行細則及洽詢國際事務處、教務處註冊組或研教組。
檔案下載112-2赴外獎學金說明會簡報
檔案下載112-2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申請流程
檔案下載鼓勵赴境外進修補助辦法及施行細則
檔案下載112-2所屬學院公告之審查文件
檔案下載音樂學院學生申請赴境外進修補助計畫書.pdf
檔案下載國外就讀學校外語能力標準單(運休學院).pdf
檔案下載國社院院級交換生之學習表現計畫書(格式)1101209.pdf
檔案下載教育學院學生赴外進修補助申請表.pdf
承辦人:傅中慧
聯絡方式:02-7749-1267
電話:02-7749-1267
Email:oiagrant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