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華僑協會總會115學年度獎助學金(申請至9月24日(星期四)上午12時截止)
⭐ 依據 – 華僑協會總會115年8月31日華秘字第115061號函辦理。
⭐『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資格:凡本校大學部二至四年級僑生(不含碩、博士生),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可擇一申請:
(一) 大學僑生獎學金
1. 114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及操行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
2. 115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二) 大學僑生助學金
1.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
2.114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平均成績均達75分以上。
3. 115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注意事項:華僑協會總會訂於2026年12月6日(日)於臺北市大直典華舉行頒獎典禮;後續公布獲獎名單後,獲獎者未親自出席者,將註銷獎助。
⭐『補助原則』:
(一) 大學僑生獎學金 : 共3位 ,每名新臺幣20,000元整。
(二) 大學僑生助學金 : 共3位,每名新臺幣10,000元整。
⭐『申請時間』:2026/9/24(星期四)中午12點截止。
⭐『申請方式』: (採紙本交件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Step 1. 將下列「應繳交申請資料」備妥,並依序裝訂後於期限內繳至國際處。
『應繳交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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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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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表】正本1份 |
(1) 於本公告處下載。 (3) 請黏貼三個月內之2吋彩色大頭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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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4學年度成績單正本1份 |
成績單申請 Grades (Students) / Transcript Application → 中文網站;英文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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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4學年度操行證明正本1份 |
線上申請操行:https://assistance.sa.ntnu.edu.tw/rights-5/,聯絡電話:02-77491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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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5-1在學證明正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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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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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護照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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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居留證件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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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傳 (至少1500字以上)正本1份 |
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至少1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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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享有公費及未兼領本校其他獎學金切結書正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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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清寒證明影本一份 |
申請「大學僑生助學金」者才須繳交 |
Step 2. 填寫『線上申請表單』,並將上述申請資料掃描成單一PDF檔後上傳。(上述申請資料請依序號排列,PDF檔檔名請以「學號_姓名」命名)
Step 3. 將Step 2. 紙本『應繳交之申請資料』繳至國際處。
(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 1330-1700)
『申請資料相關資訊』
🔹成績單申請 Grades (Students) / Transcript Application → 中文網站;英文網站
🔹線上申請操行:https://assistance.sa.ntnu.edu.tw/rights-5/,聯絡電話:02-77491077。
承辦人:曾家勇
電話:02-77491279
Email:ivanchung@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