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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僑聯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申請(9月18日中午12時截止)

依據 – 僑聯文教基金會114年8月29日秘研字第1140829001號函辦理。
『申請對象及資格』:凡本校大學部二至五年級僑生(不含碩、博士生),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可申請:

 (一)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 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二) 114學年度未享有其它任何獎學金者。(申請教育部清寒助學金者可同時申請)

 (三)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補助原則』: 依該會核配名額,合於規定者,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及獎狀一紙。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25/9/18(星期四)中午12點截止。
『申請方式』(採線上+紙本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Step 1. 將下列「應繳交申請資料」備妥,依序掃描成單一PDF檔並存檔 (檔名請以「學號_姓名」命名)。
『應繳交申請資料』

申請資料

備註

1.

【申請表】正本1份

(1) 於本公告處下載
(2) 請以電腦鍵入相關資料

(3) 「學校審查」及「核定」欄位不須填寫。

2.

113學年度成績單影本1份

 

3.

113學年度操行證明影本1份

 

4.

114-1在學證明影本1份

 

5.

未享公費及未兼領其它獎學金之證明書

 

6.

清寒證明

若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
若無,則可免附。


Step 2. 填寫『線上申請表單』,並將上述PDF檔上傳至以下申請表單內。

Step 3. 將Step 2. 紙本『應繳交之申請資料』繳至國際處。

 (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 1330-1700)

檔案下載【申請辦法】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各項獎學金
檔案下載【申請書】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