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華僑協會總會114學年度獎助學金(沈昌煥獎學金及僑生助學金申請至9月26日(星期五)上午12時截止)

依據 – 華僑協會總會114年8月15日華秘字第114032、114033號函辦理。

『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資格:凡本校大學部二至四年級僑生(不含碩、博士生),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可擇一申請:

(一) 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

1. 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90分以上及操行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2. 114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二) 大學僑生獎學金

1. 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及操行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

2. 114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三) 大學僑生助學金

1.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

2.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及操行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

3. 114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注意事項:華僑協會總會訂於202511月23()於臺北市大直典華舉行頒獎典禮;後續公布獲獎名單後,獲獎者未親自出席者,將註銷獎助

『補助原則』

(一) 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 : 共1位 ,每名新臺幣30,000元整。

(二) 大學僑生獎學金 : 共3位 ,每名新臺幣20,000元整。

(三) 大學僑生助學金 : 共3位,每名新臺幣10,000元整。

『申請時間』:2025/9/26(星期五)中午12點截止

『申請方式』: (採紙本交件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Step 1.   將下列「應繳交申請資料」備妥,並依序裝訂後於期限內繳至國際處。

   『應繳交申請資料』

申請資料

備註

1.

【申請表】正本1份

(1) 於本公告處下載。
(2) 請以電腦鍵入相關資料。

(3) 請黏貼三個月內之2吋彩色大頭照。
(4) 送至國際處前需先請系主任核章

2.

11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1份

成績單申請 Grades (Students) / Transcript Application  中文網站英文網站

3.

113學年度操行證明1份(獎懲與操行轉換證明)

請至NTNU APP->學生專區->獎懲與操行轉換證明->輸入學年->下載

4.

114-1在學證明正本1份

 

5.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

 

6.

護照影本1份

 

7.

未享有公費及未兼領本校其他獎學金切結書正本1份

切結書:https://reurl.cc/lYaO1E

8.

特殊技能相關單位證明文件影本1份

申請「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者,若有此證明文件可附,若無則免付

9.

清寒證明影本一份

申請「大學僑生助學金者才須繳交

Step 2.  填寫『線上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MBr2PPJuYwRGnTcD8,並將上述PDF檔上傳至以下申請表單內。
    擇一申請:

     一、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表單』

     二、大學僑生獎學金『申請表單』

     三、大學僑生助學金『申請表單』

Step 3.  將Step 2. 紙本『應繳交之申請資料』繳至國際處。

        (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 1330-1700)

檔案下載1.【申請表】華僑協會總會114學年度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
檔案下載2.【申請表】華僑協會總會114學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
檔案下載3.【申請表】華僑協會總會114學年度大學僑生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