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華僑協會總會114學年度獎助學金(沈昌煥獎學金及僑生助學金申請至9月26日(星期五)上午12時截止)
⭐ 依據 – 華僑協會總會114年8月15日華秘字第114032、114033號函辦理。
⭐『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資格:凡本校大學部二至四年級僑生(不含碩、博士生),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可擇一申請:
(一) 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
1. 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90分以上及操行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2. 114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二) 大學僑生獎學金
1. 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及操行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
2. 114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三) 大學僑生助學金
1.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
2.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及操行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
3. 114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注意事項:華僑協會總會訂於2025年11月23日(日)於臺北市大直典華舉行頒獎典禮;後續公布獲獎名單後,獲獎者未親自出席者,將註銷獎助。
⭐『補助原則』:
(一) 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 : 共1位 ,每名新臺幣30,000元整。
(二) 大學僑生獎學金 : 共3位 ,每名新臺幣20,000元整。
(三) 大學僑生助學金 : 共3位,每名新臺幣10,000元整。
⭐『申請時間』:2025/9/26(星期五)中午12點截止。
⭐『申請方式』: (採紙本交件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Step 1. 將下列「應繳交申請資料」備妥,並依序裝訂後於期限內繳至國際處。
『應繳交申請資料』
申請資料 |
備註 |
|
1. |
【申請表】正本1份 |
(1) 於本公告處下載。 (3) 請黏貼三個月內之2吋彩色大頭照。 |
2. |
11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1份 |
成績單申請 Grades (Students) / Transcript Application → 中文網站;英文網站 |
3. |
113學年度操行證明1份(獎懲與操行轉換證明) |
請至NTNU APP->學生專區->獎懲與操行轉換證明->輸入學年->下載 |
4. |
114-1在學證明正本1份 |
|
5.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 |
|
6. |
護照影本1份 |
|
7. |
未享有公費及未兼領本校其他獎學金切結書正本1份 |
切結書:https://reurl.cc/lYaO1E |
8. |
特殊技能相關單位證明文件影本1份 |
申請「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者,若有此證明文件可附,若無則免付 |
9. |
清寒證明影本一份 |
申請「大學僑生助學金」者才須繳交 |
Step 2. 填寫『線上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MBr2PPJuYwRGnTcD8,並將上述PDF檔上傳至以下申請表單內。
擇一申請:
一、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表單』
二、大學僑生獎學金『申請表單』
三、大學僑生助學金『申請表單』
Step 3. 將Step 2. 紙本『應繳交之申請資料』繳至國際處。
(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