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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114年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 ( 2025/03/14(五)-03/24(一) 12時截止 )
⭐『依據』 - 114年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 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 50,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 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之學生。
⭐『獎助名額及金額』
- 獎勵名額:共50名。泰北及緬甸僑生各 25 名,本會得視申請人數、成績高低及僑生經濟狀況酌予調整 兩區 名額。
- 獎勵金額: 每名新臺幣1萬元。
⭐『申請時間』及『方式』
2025/3/14(星期五)起至2025/3/24(星期一) 12時截止。
請將下列『應繳申請資料』繳交至國際處,資料不完整或逾時繳交恕不受理。
⭐『應繳交申請資料』
應繳文件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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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表 |
請於本公告下方下載申請表 |
2. |
113-2在學證明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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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3-1學業成績單 1 份 |
🔹成績單申請 Grades (Students) / Transcript Application |
4. |
113-1「班級」排名名次證明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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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3-1操行成績單 1 份 |
🔹請至校務行政系統下載獎懲及操行轉換證 |
6. |
泰北(於泰國北部清邁、清萊及密豐頌省)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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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清寒證明1份 |
無則免付 |
8. |
自傳 1 份 |
內容包含家庭成員概況、是否為國軍後裔、求學及成長經過、自我介紹(如興趣、專長、自我期許)與未來發展等,自數不限 |
9. |
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 |
請以郵局為優先,並請自行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
檔案下載114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承辦人:李嘉楨
Email:vanessa.lee@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