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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 – 橋聯文教基金會113年9月05日秘研字第1130905001號函辦理。
⭐『申請對象及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二至五年級僑生(不含碩、博士生),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可申請:
⭐『補助原則』: 依該會核配名額,合於規定者,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及獎狀一紙。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24/9/18(星期三)中午12點截止。
⭐『申請方式』(採線上+紙本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僑聯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申請(9月18日中午12時截止)
⭐ 依據 – 橋聯文教基金會113年9月05日秘研字第1130905001號函辦理。
⭐『申請對象及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二至五年級僑生(不含碩、博士生),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可申請:
(一) 112學年度(上下學期) 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二) 113學年度未享有其它任何獎學金者。(申請教育部清寒助學金者得同時申請)
(三)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補助原則』: 依該會核配名額,合於規定者,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及獎狀一紙。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24/9/18(星期三)中午12點截止。
⭐『申請方式』(採線上+紙本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Step 1. 將下列「應繳交申請資料」備妥,依序掃描成單一PDF檔並存檔 (檔名請以「學號_姓名」命名)。
『應繳交申請資料』
『應繳交申請資料』
申請資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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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表】正本1份 |
(1) 於本公告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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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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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2學年度操行證明正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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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3-1在學證明正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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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未享公費及未兼領其它獎學金之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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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清寒證明 |
若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 |
Step 3. 將Step 2. 紙本『應繳交之申請資料』繳至國際處。
(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