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華僑協會總會113學年度獎助學金(沈昌煥獎學金及僑生助學金加開申請至9月30日上午11時截止)
⭐ 依據 – 華僑協會總會113年8月19日華秘字第113036、113037號函辦理。
⭐『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資格:凡本校大學部二至四年級僑生(不含碩、博士生),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可擇一申請:
(一) 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
1. 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90分以上及操行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2. 113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二) 大學僑生獎學金
1. 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及操行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
2. 113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三) 大學僑生助學金
1. 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60分以上及操行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
2. 113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注意事項:華僑協會總會訂於2024年11月24日(日) 上午9:00,於臺北市大直典華舉行頒獎典禮;後續公布獲獎名單後,獲獎者未親自出席者,將註銷獎助。
⭐『補助原則』:
(一) 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 : 共2位 ,每名新臺幣20,000元整。(加開申請至2024/9/30(星期一)上午11點截止!)
(二) 大學僑生獎學金 : 共3位 ,每名新臺幣10,000元整。(申請已截止!)
(三) 大學僑生助學金 : 共3位,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加開申請至2024/9/30(星期一)上午11點截止!)
⭐『申請時間』:
「大學僑生獎學金」已於2024/9/11(星期三)中午12點截止。
「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及「大學僑生助學金」加開申請至2024/9/30(星期一)上午11點截止。
⭐『申請方式』: (採紙本交件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Step 1. 將下列「應繳交申請資料」備妥,並依序裝訂後於期限內繳至國際處。
『應繳交申請資料』
申請資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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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表】正本1份 |
(1) 於本公告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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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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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2學年度操行證明正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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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3-1在學證明正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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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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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護照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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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傳 (至少1000字以上)正本1份 |
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至少1000字) |
8. |
未享有公費及未兼領本校其他獎學金切結書正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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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殊技能相關單位證明文件影本1份 |
申請「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者,若有此證明文件可附,若無則免付 |
10. |
清寒證明影本一份 |
申請「大學僑生助學金」者才須繳交 |
Step 2. 填寫『線上申請表單』,並將上述PDF檔上傳至以下申請表單內。
一、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FgpQQwGvTDTvKyac9
二、大學僑生獎學金『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2AYfPB8QxHWgcx7E6
三、大學僑生助學金『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if8YKPYgu9jmvaqdA
Step 3. 將Step 2. 紙本『應繳交之申請資料』繳至國際處。
(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