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112-2教育部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2024/03/15 – 2024/04/01上午10時截止)
⭐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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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及資格』
1、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於本校就讀博、碩士班期滿一學期之優秀僑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GPA3.38 以上。
2、已完成修習畢業學分,現於撰寫學位論文之在學僑生,但以一次為原則。(其申請資料中之「推薦函」須由指導教授填寫)
3、符合上述其中一項資格,無重大違規之行為且當學期未兼領校內及政府設置之他項獎助學金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補助原則』
1、獲獎名額及金額:依教育部核配當學期補助款調整之。
2、核給年限: 每次支給年限6個月,自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 經核定後
3、因故休學、退學、畢業或經獎懲委員會會議決議記過或開除學籍者,將停發其獎學金。
⭐『申請時間』
2024/3/15(星期五)起至2024/4/1(星期一) 上午10點截止。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除「推薦函」之老師有隱私權考量,「推薦函」可另採紙本送件)
Step 1.
將下列「應繳交之申請資料」依序掃描成單一PDF檔並存檔 (檔名以「學號_姓名」命名)。
* 「應繳交之申請資料」中之推薦函,若撰寫推薦函之老師有隱私權考量,可另將推薦函紙本彌封後請申請同學於申請期限內寄送或繳交至國際處。
Step 2.
填寫線上『申請表單』,並將上述PDF檔上傳。
『應繳交之申請資料』
申請資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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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表1份 |
1. 本公告下下載。 |
2. |
推薦函1份及相關證明文件 |
1. 本公告下下載。(請使用國際處規定之格式) 5. 推薦函內有一欄為「申請人近6個月特殊優秀表現(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有特殊表現,請同學務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3. |
112-1學業成績單1份 |
🔹成績單申請 Grades (Students) / |
4. |
112-1操行成績單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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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2-2在學證明1份。 |
🔹在學證明申請 Student Status |
6. |
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或統一證號基資表1份 |
(須於有效期限內) |
7. |
個人存摺封面1份 |
(須為本人帳戶) |
資料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若推薦函為紙本繳交, 請於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內繳交: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1330-1700。)
⭐『注意事項』
1、本獎學金凡符合資格學生皆可申請,審查作業由國際處辦理。
2、申請表單送出後即會寄送副本至填寫時登入的信箱,請務必保留副本信件,若無收到請務必來信確認是否已成功送出。
3、後續有任何消息會透過E-mail進行通知,務必多加留意,若錯過相關通知影響申請權益,責任自負。
⭐『其它資訊』
承辦人:陳邵煜
Email:florachen@gap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