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僑務委員會「2024年畢業僑生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獎」獎學金 ( 2024/03/04 - 03/11 下午3時截止)
⭐『申請對象及資格』
1、申請對象: 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及港澳生 (不含碩博士生)。
✱本獎項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
畢均不得請領。
2、申請資格:
(1) 歷年在學期間學業成績 (109學年度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不含112學年度第2學期) : 平均達88分以上(GPA3.94)或平均為該科系前5%。
(2) 歷年在學期間操性成績 (109學年度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不含112學年度第2學期) : 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需達80分以上。
⭐『補助原則』
1、金額及名額:每名新臺幣5萬元,本校可推薦1名。
2、本獎學金獲獎生將獲頒獎典禮表揚並須撰寫心得 :
(1) 僑委會將辦理頒獎典禮公開表揚獲獎學生,得獎學生可獲頒該會數位及紙本獎狀。
(2) 得獎學生須以當地國語言撰寫留學臺灣心得(馬來西亞及港澳學生以華語撰寫),並提供生活照1張,俾利刊登該會僑務電子報。
⭐『申請時間』: 2024/03/04 (星期一) 起 至 2024/03/11 (星期一) 下午3點。
( 資料逾期繳交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
⭐『申請方式』
將下列『應繳交申請資料』備齊後紙本繳交至國際處,資料不完整或逾時繳交恕不受理。
國際處開放收件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900-1200 / 1330-1700,非上述時段不受理收件。
『應繳交申請資料』
應繳文件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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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表 |
於此公告下方下載申請表。 |
2. |
112-2在學證明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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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歷年 (109學年度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 學業成績單1份 (需包含學期GPA) |
🔹成績單申請 Grades (Students) / Transcript Application |
4. |
『科系』名次證明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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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年 (109學年度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 操行成績單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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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曾獲僑委會獎項或曾參與過僑委會活動之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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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優良事蹟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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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i僑卡持卡證明文件1份 |
承辦人:陳邵煜
Email:florachen@gap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