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113年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 ( 2024/02/26(一)-03/14(四) 12時截止 )
⭐『依據』 - 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申請資格』
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大學部),經濟困難,學業成績 80 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 50,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獎助名額及金額』
1. 獎勵名額:每年共100名。
每校獎勵名額依每校泰北僑生及緬甸僑生名額個別計算。泰北或緬甸僑生15人以下者,可申請3人; 16 至 35人者,可申請5人; 36至 55人者,可申請7人; 56人以上者,可申請9人。 (該會將依申請人數、成績高低酌予調整名額)。
2. 獎勵金額: 每名新臺幣1萬元。
⭐『申請時間』及『方式』
2024/2/26(星期一)起至2024/3/14(星期四) 12時截止。
請將下列『應繳申請資料』繳交至國際處,資料不完整或逾時繳交恕不受理。
⭐『應繳交申請資料』
應繳文件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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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表 |
請於本公告下方下載申請表 |
2. |
112-2在學證明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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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2-1學業成績單 1 份 |
🔹成績單申請 Grades (Students) / Transcript Application |
4. |
112-1「班級」排名名次證明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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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2-1操行成績單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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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泰北(於泰國北部清邁、清萊及密豐頌省)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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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傳 1 份 |
內容包含家庭成員概況、是否為國軍後裔、求學及成長經過、自我介紹(如興趣、專長、自我期許)與未來發展等,自數不限 |
8. |
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 |
請以郵局為優先,並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
9. |
清寒證明1份 |
(無則免付) |
承辦人:陳邵煜
Email:florachen@gap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