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生僑生獎學金
★【僑生獎學金】113年度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2024/02/27(二)截止)
⭐『依據』-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要點
⭐『申請對象及資格』
1、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2、未領取本會「112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3、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4、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
⭐『補助名額及獲獎金額』
名額及獲獎金額:皆由僑務委員會審查核定。
⭐『申請步驟及時間』
Step 1、線上申請:
即日起至2024/2/27(星期二)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列印「申請表」(印出後請依說明勾選並簽名) 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妥善黏貼相關資料)。
Step2、繳交紙本申請資料:
將下列『應繳交申請資料』於2024/2/29(星期四)中午12點前送至國際處。
應繳交申請資料 (繳交時請依序排列,資料未齊者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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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表 1份 (請於系統填妥後列印並簽名) |
2 |
相關證件黏貼單 1份 (於申請表第二頁,請一併列印並將相關證件黏貼完整) |
3 |
111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 1份 |
4 |
111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單 1份 |
5 |
i僑卡證明文件 1份 (僑胞卡證明無法受理) |
6 |
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 1份 (申請者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需繳交,無者免付) |
7 |
清寒證明 1份 (申請者如為清寒家庭子女需繳交,無者免付) |
上述兩申請步驟皆需於截止時間前完成才算申請成功,資料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申請表所填之學業及操性成績請轉換成百分制成績,依照『成績對照表』轉換並填寫,請勿直接填寫GPA成績。
***系統填報錯誤者,請自行至「獎學金申請系統」進行修改,請勿重複申請。
***請勿代他人申請,經發現者將取消其申請資格。
***若系統操作上有問題或對於所需填寫資料有疑問敬請來信詢問。
『申請資料相關資訊』
🔹成績單申請 Grades (Students) / Transcript Application → 中文網站;English Website
🔹i僑卡申請 i Compatriot Card Application → 中文網站;English Website
承辦人:陳邵煜
Email:florachen@gap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