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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文化研習

【公告】國際處公告之短期赴外課程(寒暑期營)學分採計說明

親愛的同學您好:

若您即將參與或已報名「國際處公告」之短期赴外交流(寒暑期營)計畫(本規定不適用於非國際處公告之活動,交換生及雙聯生亦不適用),並有意願於返國後辦理學分採計,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詳閱以下三階段辦理流程。

(※提醒:依教務處規定,國際處需事前彙整名冊,未依規定時程登記者將無法辦理。)

 

第一階段:出國前(自行查詢對應課程並洽詢)

由於全校開課數量龐大,學分採計需由同學自行評估與接洽。

 

1. 尋找對應課程:

請至本校開課查詢系統,尋找與您赴外修讀課程名稱相符、或性質相近的「校內課程」。

(注意:若校內查無名稱或內容對應之課程,依規定將無法辦理採計。)

 

2. 聯繫開課單位評估:

找到對應課程後,請主動寫信向該門課的「開課單位」(如:系所辦公室或通識中心)詢問是否同意採計。來信請務必備妥以下資訊供承辦人評估:

 
  • 國外課程資訊: 課綱草稿、預計授課總時數。
  • 擬採計之校內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開課單位、科目代碼、學分數。

💡 【關於「自由學分」的特別提醒】

依據本校學生境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欲採計為自由學分者,審核單位依然是依據課程性質歸屬的「相關系所」或「通識中心」,並非由原屬系所直接認定,請特別留意。

 

第二階段:出國前(務必完成線上預先登記)

確認擬採計的課程後,請務必依您出國修課的期間,於期限內完成「線上預先登記」。

登記網址:https://forms.gle/2pWiKqB9BDmiyjYz7

截止日期:

  • 課程期間為 6/1 ~ 12/31:請於當年 5/31 前登記。
  • 課程期間為 1/1 ~ 5/31:請於前一年 12/31 前登記。

:未於上述期限前填寫線上申請表單者,返國後恕不接受後續辦理。

 

第三階段:返國後(紙本行政核章流程)

回國後,請下載並填寫「學分採計申請表(如附件)」並印出紙本,備妥以下資料後,依序跑完各處室核章流程。

 

📂必備審查資料:

  • 正式成績單:若僅有電子成績單,需先請原推薦單位(如國際處)核章證明。
  • 正式課程大綱:需包含課程簡介、總授課時數/週數、每週進度。(限中、英文版;若為其他語言,請自行翻譯並於文件上註明「課綱自行翻譯」並親筆簽名)。

 

🏃核章流程順序:

  • 開課單位審查 所屬系所主管 國際事務處 通識中心 課務組 註冊組

 

其他重要注意事項(請務必知悉):

 

  • 最終核可權: 國際處僅協助彙整名冊,學分是否能成功採計,最終審查權限皆在「該門課之開課單位」。
  • 課程性質限制: 赴外修課必須為姊妹校開設之「正式課程」。語言中心課程或進修推廣課程皆不符合採計資格。
  • 作業時程:由於各院系所審查程序不同(部分需經系務會議審議),需一定作業時間,請同學儘早辦理。
國際事務處 敬啟
檔案下載赴國外大學進修選課學分採計申請表(11501).doc

承辦人:王譯民、蔡安欣

聯絡方式:

電話:02-77491281、02-7749-7978

Email:skywang@ntnu.edu.twzoeat@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