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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文化研習

2011【暑期語言文化研習】如何抵免通識學分?

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參與國際化,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及「學生前往國外進修課程實施辦法」規定,赴外研習學生可

援依往例辦理抵免本校相關通識課程,每位學生最多任選兩科,

最高抵免4學分(惟參加當地研習課程期間應至少達三週約21天

且研習時數總計應至少達72小時)。

申請條件:
限本校國際事務處公告之語言文化研習課程
研習內容:
各國在地語言&各國在地文化
研習總時數規範:
1.在當地研習期間至少需達三週(21天)
2.語言課程及當地文化課程(含戶外教學)研習時數總計至少需達72小時。
申請方式:
一、100年05月31日前,繳交「研習學校之入學許可證明」至國際
事務處。
二、填寫「通識課程『抵免學分』申請表」。
三、檢附完成研習之證書(明)及成績單影本,請務必檢附載明研習時數。
四、申請表須經「開課系所授課老師」及「所屬系所主任」簽章。
五、於2011年09月30日前,交至國際事務處統一辦理後續教務處通識中心及註冊組

等相關作業。
六、核可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各申請者。
七、請申請者於該學期結束後,於隔年2月份自行列印「歷年成績單」方能顯示該抵免

之科目名稱等細節,無法以”線上查詢”!

100學年第二學期,暑假研習適用之通識學分抵免抵免通識科目:

科目名稱 領域別   學分數及課程代號
1、電影英文 藝術與生活 一般
通識 
(2學分,課程代號: 0AUG418)
2、英美詩歌選讀 藝術與生活 一般
通識
(2學分,課程代號: 0HUG448)
3、英美短篇小說天地 人文學 一般
通識
(2學分,課程代號: 0HUG420)
4、中西小小說欣賞與創作 人文學 一般
通識
(2學分,課程代號: 0HUG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