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參與國際化,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學生前往國外進修課程實施辦法」規定,赴外研習學生可援依往例辦理抵免本校相關通識課程,每位學生最多任選兩科,最高抵免4學分(惟參加當地研習課程期間應至少達三週約21天;且研習時數總計應至少達72小時)。
本案不包含【英語系榮譽學程】之學分抵免事宜,如欲暸解辦理程序,敬請洽詢英語系孫助教(小姐),聯絡電話:02-7734-1804。